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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莆田力争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比2012年下降2%

发表于2014-05-28

福建省莆田市日前印发《莆田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力争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度下降2%。

为完成大气污染治理目标,莆田市将重点实施四大工程:一是2016年12月底前,全市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二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三是城区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和油水分离设施;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台账,废油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环境。四是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须采用工况法检测,并经省环保厅委托;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2015年底、2017年底,莆田市分别有30%、6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非绿标车。


发表于2014-05-28

上升容易下降难

发表于2014-05-28

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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