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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提醒!泗华村一地块3月23日拍卖出让

发表于2016-03-09
标签:泗华村一地块3月 住宅用地 土地用途 建设用地使用权 广场用地 

莆田网讯 笔者获悉,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天立拍卖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6-03号地块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99442.85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196444.52平方米,地块二面积2998.33平方米)。PS拍-2016-03号宗地中地块一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二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道路用地及广场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道路用地及广场用地)5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14]148号、177号及莆规编[2016]13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地块一:1、建筑密度≤25%;2、容积率≥1.0且≤1.06;3、绿地率≥35%;4、建筑限高为地块西南侧往北200米,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5米以内(具体限高范围详见莆规编[2014] 177号文件附件)。(二)地块二: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及广场用地。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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